必须给鱼开具死亡证明。这不是开玩笑,也不是恶作剧,而是网购平台向消费者提出的维权要求。
事情的起因是,近日,福州的刘先生在网络平台下单购买了5条总价值348元的观赏鱼。谁知第二天到货后,就发现这5只鱼不仅规格、花色与卖家描述不符,而且鱼的活性也不好,更悲催的是,到货当天这几只鱼就陆陆续续全部挂了。刘先生急忙通过微信找卖家反映情况,未得到任何回复不说,还被对方拉黑了。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是还有网络平台吗?刘先生又联系网络平台进行维权,提供了各项材料凭证,在进行最后退款时,平台要求刘先生提供观赏鱼死亡原因的死亡证明。
给鱼开具死亡证明?这让刘先生不知所从。和当年要储户“证明你爹是你爹”的一根筋银行一样,网络平台认定了要是无法核实鱼的死亡原因就不能退款,这在流程上貌似很合理,确实,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也是维权过程的应有之义。但问题是,刘先生在哪里找给观赏鱼开死亡证明的宠物医院?平台设置的维权条件,岂不成了变相刁难?
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引起网友的关注与讨论。很多人都有过和刘先生相似的网购经历——线上交易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渠道、商家,以保证自己的消费体验,一旦出现小额消费纠纷时,如果协商不成,继续维权就面临着两难选择,不维权吧,心里憋气;维权吧,虽然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等多个渠道,但哪一个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即使维权成功,也给人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特别是遇到一些奇葩的维权要求时,小额消费纠纷维权,就只有闹心的份了。
网购已日渐成为国人主流的消费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商平台责无旁贷。面对电商平台提出的给鱼开具死亡证明这样的“奇葩证明”要求,福州刘先生最终无奈地选择了“知难而退”。这样的结果,只会为某些不良商人坑害消费者创造便利,这对于网络购物平台自身其实也没有多大好处,往大里说,这破坏的是网购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电商环境的清朗。所以,“奇葩证明”不能有,也不该有。
杨鹏 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