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锅动作娴熟,家长玩手机致使28个月男童坠亡,想索赔145万余元
网传,2022年9月21日下午5点左右,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座公寓楼,男童的父亲在该公寓底层商铺工作,事发时,他正带着孩子在公寓大厅玩耍。
孩子小,可能看到别人进入电梯,自己跟随着跑进电梯,这一切,父亲却全然不知。
孩子随着电梯来到4层,电梯门打开以后,小孩来到4楼,看到陌生的环境,小孩子害怕了,开始大哭,来回奔跑。
然后孩子顺着过道向光亮处跑去4楼天台,四处寻找爸爸妈妈无果,不幸从外消防楼梯坠落。
小孩子来到4楼天台以后,离开始时间已经过去12分钟左右。
父亲在小孩子坠亡以后57秒,来到天台寻找,当时并没有发现孩子坠楼。
最终发现孩子已经坠亡,后来寻找过程不清楚。
孩子母亲把公寓管理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5万余元。
个人认为,家长甩锅甩的有点狠,甩锅动作娴熟,是天赋吗?145万余元。
最终公寓管理者会赔偿多少钱?这个是有先例的。
案例一:2023年,湖南江永县法院公布一案例,小刚、小明与3位未成年孩子一同到旁边小区的七楼楼顶玩”吃鸡“游戏。
期间,小刚与其余3位孩子一同穿过楼顶采光天井围栏,走到玻璃面板的中间踩踏玩耍,小刚因脚下玻璃破裂直接掉到2楼天井的地面上,当场死亡。
小刚家长认为小区应对小刚的坠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为,小刚的父母和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90%的主要责任;开发商承担10%的责任,赔偿8.8万余元 。
案例二:2022年8月4日,一名7岁女孩随奶奶到亲戚家串门,和亲戚家2名小孩到屋顶平台玩耍时遭遇不幸。
该栋楼共有26层住户,事发后,楼顶排风管与通风井连接处出现了一个“洞”,小女孩在负2楼的通风井内被消防员找到,但已无生命迹象……。
小女孩家属方认为,物业对小区负有管理责任,再加上事发地点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全部责任,小区物业表示,物业尽到了管理责任,家属未尽到监护责任,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
最终家属承担70%的责任,物业方承担30%的责任。
家长玩手机,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在娱乐,既然孩子在身边,孩子28个月,家长难道也是28个月,说这样的话,不是帮助公寓管理者说话,作为家长,最基本照看孩子的责任都没有尽到。
孩子出事了,将公寓管理者告上法庭,索赔145万,自己的责任去哪里了呢,甩的干干净净?
为什么不是孩子的父亲,而是孩子的母亲,把物业告上法庭,可能因为父亲自身觉得理亏,没有颜面提出这样的要求吧?
类似报道有很多,大致情形是这样,家长未尽到责任,孩子出事了,家长想到的就甩锅,恨不得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别人,从来不想想自身是否做到位了?这样的思想,这样的风气,我认为要不得。
这位网友的话,虽然不怎么中听,但是说出了客观存在的一些现象,喜欢甩锅的人,不尽看护的责任,出了事情,却想着找别人赔钱。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很多家长,恐怕不明白这个道理,出了问题,想着甩锅,找责任方,然后狮子大开口。
这种赔偿,不是想要多少就会给多少的,不能说公寓管理方没有一点责任,但是作为家长,索赔145万余元,这145万余元是怎么来的呢?
面对这种情况,公寓管理方只有走法律途径,划清责任,该赔偿多少赔偿。
我认为145万余元,恐怕是想多了,因为法律体现的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