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降级”后的“灰色产业”
提到“消费降级”你会想到什么?
冷清的双11和618?还是越来越多人开始摆地摊,逛夜市,吃街边小馆。
在我眼里真正体现“消费降级”的是接近于腰斩的结婚率。
毕竟婚姻的高昂成本可不是衣食住行那点毛毛雨能比的。
由于大部分人都认为物质基础决定一切,利益在先,感情在后,所以结婚并不是单纯为了结成亲密关系或组建家庭共同体,而是纯粹的利益交换甚至是不加掩饰的投资行为。
当市场下行,风险远大于收益,甚至可能被当成韭菜硬割,人们自然就开始谨慎/停止投资。
对于专业捞人来说,“放长线钓大鱼”行不通,那就一次性将其吃干抹净,想点鬼点子把后二十年的收益一次性套现。
如果以前是慢慢骗,现在就是明抢了,为了钱将他人“吃绝户”成为一种流行的致富理念,更无情,更高效,也更猖獗。
这些人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利益什么阴招都能用出来,洗房、天价彩礼、财产转移、闪婚闪离,把婚姻当成发家致富的灰色产业,时刻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江苏高院公布一起案例,男子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妻子名字,离婚时女方要求房产均分。因为女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要支付女方房屋价值25%的补偿。
河南小伙为娶媳妇全家凑了51万元彩礼,部分钱还是借来的。结果俩人结婚仅仅33天女方就回娘家了,他起诉离婚要回彩礼妻子不同意,迫于无奈到妻子娘家拉起了横幅。
浙江男子为哄女友开心,2年多的时间向女友转账一百四十余万元,因为女友对他越来越冷淡,分手后要求女友归还130万元,法院最终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男子40万元。
幻想用金钱购买真挚的爱情与稳定的婚姻,简直是痴人说梦。
再看看这些动辄几十万的彩礼,上百万的转账,几百万的婚房,跟这些天文数字相比,普通人下个馆子买件衣服也算得上消费?
有没有一种可能,造成类似前者的“消费降级”,对普通人来说反而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