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董明珠之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马晓河建言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8000元,再度上了热搜。
距离上一次(2018年)个税起征点调整(每月5000元)已经过去近5年,工薪族对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期盼日盛。
从网友评论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合情合理。五年来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加之大城市生活压力较大,起征点理应提高。尤其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背房贷的工薪族,这一需求更为迫切。
近些年受疫情等冲击,居民收入增长放缓,一些工薪族希望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增加实际到手收入。因此个税起征点提至7000元、8000元、1万元,甚至2万元等各类建言,都有支持者,起征点越高,支持者越多。
笔者认为,在探讨个税起征点提高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当前起征点(每月5000元、一年6万元)处于一个什么水平,它究竟是高还是低。
生活在大城市的朋友大概第一反应是低,但从全国来看并非如此。这也是尽管呼声高,但起征点难提高的一大根本原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7万元,明显低于一年6万元的个税起征点。前些年官方称“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也在提醒欠发达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居民收入水平偏低。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去年公开表示,14亿中国人,真正缴纳个税的也就1亿多人。
从国际比较来看,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的研究,中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工资之比(2021年为0.75),明显高于美国、日本、英国、挪威等发达国家。这也意味着中国个税免征额其实比较高。
再考虑到2019年至今引入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住房租金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起征点会更高。
对于近13亿不交个税的中国人来说,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并不会让他们受益,反而可能因个税收入减少,公共服务投入受影响,利益受损。而对1亿多交个税的人群来说,如果简单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其实受益更大的是收入更高的人群。共同富裕背景下,个税更注重公平性,重在调节收入分配,而简单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起不到这样的效果。
因此,从兼顾个税公平性和给中低收入者减负来看,短期内个税改革的重点不是简单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在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做大个税收入的同时,通过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真正让中低收入者获益,推动共同富裕。
比如,去年中国引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3岁以下孩子的父母可以额外享受每月1000元个税扣除额。
未来,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可以根据物价等情况,适当提高定额扣除标准。比如子女教育的1000元扣除标准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适度提高,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也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房价高低设置不同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提高或扩围,可以更好地根据不同纳税人实际负担状况来实质性提高起征点,相比于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更加公平精准。
其实上一轮真正减税大招,并非提高起征点或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而是调整税率级距。2019年启动的个税改革在保持现有7档超额累进税率基础上,拉大了3%、10%、20%三档中低税率的级距,这实质上是降低这三档收入的个税税率,减负效应明显。未来可以在扩大综合所得范围的同时,继续对现有7档税率优化调整,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
从长远来看,中国个税改革,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家庭综合申报,改变一些家庭收入低但承担过高个税负担的不公平现象。个税起征点调整也应尽快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指标体系,每年根据物价变动、居民收入情况等动态调整,真正引导社会合理预期,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作者系第一财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