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6日讯(通讯员 鲍云尚 郭宏燕)6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致使该县12个乡镇112个村和社区9863户39478人受灾,农业、水利、交通、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商铺门面、汽车家电、民房、农作物等受损严重,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3.1亿元。
灾情发生后,该县金融机构闻“汛”而动,在全力抗灾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力量,竭力提供紧急金融服务,切实筑牢“金融堤坝”,第一时间为灾后恢复重建注入“金融”强心剂。
系统推进金融支持。及时制定《保靖县“6.30”洪灾恢复重建信贷支持措施》,组建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金融资源,全面推进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恢复提升,助力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
持续加大信贷扶持。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第一时间组织金融机构,深入重点受灾辖区,精准对接受灾农户商户,摸清受灾户信贷需求,及时传导灾后重建金融政策,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对因汛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农户商户企业,坚持“不抽贷、不断贷、不限贷,应延尽延、应展尽展”,对符合新增信贷条件的新客户做到“应贷尽贷、应投尽投、减费让利”,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便捷、高效、有力的金融支持。目前,各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受灾农户、商户需要金融贷款支持的,每户可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同时降低一定的贷款利率;对受灾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存量客户,在风险可控和依规操作前提下,原贷款可实行延期还款或无还本续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以缓解灾户当前偿还压力;此外,县农商行对灾后复产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客户(名单内客户),在利率执行上给予优惠,凡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申请灾后复产贷款,在原信贷产品利率基础上下降50个BP,执行利率优惠政策,确保受灾户应贷尽贷。洪灾发生以来,金融机构为2家受灾企业及时续贷300万元,为17家有金融需求的受灾农户、商户、企业新增授信564万元,投放灾后重建贷款170万元。
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面对洪灾,全县各保险机构全力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坚持“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原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深入受灾一线、田间地头开展灾前防损、灾中抢险、灾后快赔等系列工作,通过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方式,为受灾群众提供有速度、有温度的保险保障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各保险公司共受理“6.30”极端暴雨被淹受损车辆保险案件133起,预估赔付600.2万元;农作物受损预估赔付416.68万元;房屋预估赔付60万元;工程类预估赔付262万元,其它保障各保险机构正加紧定损核实中,争取尽快理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