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示了深圳市2023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名单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公募、私募等161家金融机构。公示期为5月18日-5月24日。若公示无误,相关企业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对外披露2022年度环境信息。
需于6月30日前完成披露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深圳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主体应有序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经梳理,形成深圳市2023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共涉及161家在深金融机构。
从强制披露类别来看,主要包括在深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的银行,多为银行在深分行,如工行深分、建行深分等;资产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为保险及信托公司,如华安财险、平安信托等;在深圳市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为证券公司,如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等;资产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如博时基金、大成基金等;资产管理规模5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根据《条例》规定,环境信息披露责任 主体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以财务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或者环境、社会和管治报告等形式,合并或者单独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
金融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资金投向的企业、项目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信息进行披露。接受投资的企业或者项目、资产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向金融机构提交环境信息资料。
EGS信披政策逐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内正逐步优化完善ESG(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相关政策。
以深交所为例,今年2月10日,深交所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其中一项主要修订内容即为强化ESG信息披露要求,明确结合行业特点,细化重污染行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披露要求,涉及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工行业相关业务、电力供应业务等;细化发生安全事故可能性较高、事故影响 程度较大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披露要求,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在政策推动下,上市公司EGS信息披露质量也在逐步提升。深交所数据显示,2022年,700余家深市公司披露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近200家。信息披露的“量”“质”齐升,为识别、评估、管理环境风险夯实 了基础,推动更多资金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促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