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10日公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商业银行在满足贸易真实性、进出口与收付汇一致性前提下,与前海合作区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企业积极探索开立三方监管账户等模式,形成可落地的国际商业保理方案。鼓励深港两地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推动前海融资租赁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指导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