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 据商务部7月10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按照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2018年第57号公告和2020年第39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截图自商务部网站)
据了解,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2018年第57号公告和2020年第39号公告公布的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中文名称为光纤预制棒,英文名称为Optical Fiber Preform或Fiber Preform。主要用于制造光导纤维。制造出来的光导纤维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进行光信号传输。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0022010。该税则号下进口产品直径小于60毫米的除外。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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