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拟设立投资银行业务执行委员会等投行组织架构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7月10日盘后,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架构设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投资银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后,根据监管规定和业务整合要求,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执行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下设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并购业务总部、质量控制总部、资本市场总部五个公司一级部门)和内核总部等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投资银行相关业务。本议案自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