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货车司机要谨防这些“套路”
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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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动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提升货车司机风险防范意识,厅组织制定了《货车司机防“套路”提醒要点》,现公开如下。
一、常见“套路”购买货车前1.货运平台、互联网招聘平台等发布“高薪收入”“稳定货源”等消息,并以提供“稳定货源”为条件,要求到指定的货车销售企业购车,就有可能存在“套路”。
2.货车销售企业以“低价优惠”“零首付”等为诱饵,诱导购车后,要求到指定的货运企业挂靠,就有可能存在“套路”。
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管理费、服务期限、过户费用及证件、违约条件及违约金等模糊不清或明显不利于货车司机。如:合同到期后必须在5日内转出,逾期视为车辆挂靠至退出市场为止;服务时间为车辆运营年限等。
经营过程中依据“套路”合同,采取“拖延、扣留证件、强行收车”等方式,阻挠车辆正常过户和生产经营,收取高额管理费或违约金。如:以拒绝办理车辆年审为手段,逼迫收取高额管理费,货车司机若要求车辆过户,又逼迫收取高额违约金。
二、防范措施)入行从业“多了解”多向“老”司机师傅、当地货运协会咨询,多关注“蜀道畅”小程序或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市场监测报告等,了解道路货运市场真实从业情况和收入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评估是否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购买货车“多比较”1.警惕“高薪收入”“稳定货源”“低价优惠”“零首付”等诱饵骗局,做到“货比三家”,选择经营规范的货车销售企业购车。
2.多询问已入行的“老”司机师傅,多关注“蜀道畅”小程序或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侵害货车司机权益的典型案例,避免被“套路”购车。
)签订合同“多留心”1.签合同时要认真阅读,确保“管理费、过户”等重要条款有明确约定,严防事前表述故意模糊不清,事后被“拿捏要挟”。
2.若对合同条款存疑,务必请货运企业说明解释,尽量咨询律师把关,严防掉入合同“陷阱”。
)权益受损“多求助”1.如被“套路”,可拨打“12345、12328”电话或就近到交通运输部门举报投诉,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莫“忍气吞声”。
2.有威胁到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或发现有涉黑涉恶问题的,可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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