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8日讯(通讯员 蔡响 成诚)7月14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召开DRG支付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解读新的DRG改革政策说明,DRG核心要素确定方法、路径和原因,广泛听取各医疗机构意见,达到凝聚共识,推进改革的目的。
7月1日,湘潭开展新一轮DRG付费,启动湖南省区域性DRG一体化付费工作,与长沙、株洲、衡阳同步实施统一的细分组、经办规程和DRG管理信息系统。会上,湘潭市医保局DRG专办负责人就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面临的压力和问题,支付标准测算等作了详细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长株潭衡区域DRG付费改革,是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四地市统一基础权重、经办规程、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DRG付费改革规范性。要提升认识抓推进,充分认识到DRG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融入改革,根据功能定位专科建设做好发展规划;调整心态抓推进,根据新的DRG政策做好研究,主动做好测算、调整、实施,主动适应改革;强化措施抓推进,严格管理、责任到人,强化基金管理责任,加强自查自纠,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减少医保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