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罗凯 实习生 方靓丽 阳佳颖)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票据电子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陆续启用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电子发票,司乘人员可以通过“三湘畅行”微信小程序开具电子发票。
《通告》明确,对启用车辆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收费站设置3个月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并行期。并行期内,收费站不主动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并行期结束后,收费站不再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
早在2022年12月1日,湖南就在杭长高速长沙至永安段、长益北线高速公路收费站试运行收费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收费票据电子化。发票电子化后,可减少车主3至5秒等待时间。
在此基础上,湖南响应全国收费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收费票据电子化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在全省高速公路推广应用。根据安排,此次启用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高速收费站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8月1日起实施,为城陵矶高速、大浏高速等58条路段的315个收费站;第二阶段自10月10日起实施,为安慈高速、安邵高速等31条高速路段的163个收费站。
在开具电子发票的过程中,司乘人员无需等待,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缴纳通行费后,可直接驶离车道,后期再通过登录“三湘畅行”小程序,凭订单号、通行记录等信息进行开票。ETC通行费电子票据仍在“票根”小程序或“湖南高速ETC”小程序申请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