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24日晚间,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旅游”)发布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因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凤谷”)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仍未履行相关股份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义务,故三峡旅游于7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延伸在旅游综合服务方面的产业布局,增加协同效应,三峡旅游于2019年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与九凤谷股东裴道兵购买其所持有的九凤谷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079.81万元。资料显示,九凤谷旗下九凤谷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7年-2018年的营收分别为570.44万元和219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46.08万元和648.92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九凤谷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的金额分别不低于800万元、950万元、1150万元。然而,在2021年九凤谷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31万元,扣除前述项目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7万元,未达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随后,因九凤谷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未按约定履行补偿程序,三峡旅游已于去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负有补偿义务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了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件尚未二审判决。据悉,三峡旅游于今年4月分别向道行文旅、裴道兵发送通知,要求履行股份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但截至本案起诉之日仍未被履行。7月10日,三峡旅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裴道兵、道行文旅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于7月21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编辑 李铮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