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提出,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机器人+”场景创新应用。
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联合天津市、河北省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支持建设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示范园,提升京津冀机器人零部件制造、生产组装、维修服务等综合能力。
通知还指出,加快实施“百项机器人新品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应用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推荐纳入市级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