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披露!酒泉350亿制氢项目遭遇“假国企”被终止!
来源:央广网
6月21日,一份甘肃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文件显示招标主体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通酒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亿。
招标仅几天,该项目在6月26日因“采购计划变更”而终止。据媒体报道,股权穿透后,中广通酒泉是央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国电投)的六级子公司。不久,国电投发布声明:“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我集团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我集团无关。”
记者梳理发现,在国资委官方公示的“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汇总(第二批)”中,有六家以“中广通”开头的公司上了黑名单。
对此,中广通酒泉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国电投发表声明后,公司第一时间做了工商变更,也彻底跟国电投撇清关系“我们从没打着央企名号跟政府谈合作,我一直说是民营企业。至于上级是否挂靠国电投,我不知情。”
7月21日,酒泉市肃州区政府对央广网记者表示,经区纪委监委核查认定,该项目在签约、备案、招标过程中存在未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项目违规备案问题。
肃州区委书记何正军对记者表示,招标公告是企业私自发布。发布公告前,必须把前期的环评、规划、土地、设计等手续办好,而且要有可研性报告,但这些都没有做。
探访:政府和企业曾考察项目建设用地
招标公告显示,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南坝村。南坝村一位村委成员回忆,一个多月前,肃州区政府、镇政府和企业等20余人开了3辆车,一同来到南坝村考察。
“我没提前接到通知,那天大概是上午10点多,镇领导让我带路,说到沙漠公园北边蓄水池那儿。他们在水库旁待了约40分钟。看完地方后,他们说‘有水’‘附近还有发电厂’‘这是个好地方’等一些话,然后就走了。”
该村委成员介绍,那块土地属地管理是南坝村,面积大、地势平坦,东边是热电厂,西边是钢铁公司,这些都是用电大户。对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来说,这个地方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此前,在酒泉市肃州区政府网站可查询到“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备案证”。备案证显示,该项目“自发自用,主要用于制氢”。
中广通酒泉该项目负责人杜亚峰表示,对于这个项目,他们和政府也互相考察,最终确定合作,并签下合同。
肃州区政府提供的“离网制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显示,6月7日,肃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合作协议。项目内容是利用肃州辖区范围内的荒山、荒坡、戈壁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的土地,建设“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350亿元,其中光伏电站200亿元,制氢及储能150亿元。
合作协议还显示,乙方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工手续后,连续6个月未开工建设,12个月未形成项目总投资额20%以上的投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不予赔偿。
签署合作协议仅5天,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成立。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地址位于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36号201室。
7月20日,记者走访发现,该地址实为肃州区工信局投资规划科。对于中广通(酒泉)是否在此办公,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没听过”。
7月21日,肃州区工信局副局长马斌表示,为打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政府确实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一定便利。比如,暂时为其提供注册地址。
肃州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等他们找好新办公地址,肯定要工商变更,但现在已经终止该项目,企业方已不在酒泉。”
区政府:项目未按规定报上级审核
违规备案
6月30日,甘肃酒泉肃州区政府发布声明,“终止该项目,将认真调查相关部门在项目备案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查程序”。
7月21日,肃州区政府向记者提供的肃办发〔2023〕219号文件“4GW离网制氢项目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提到,存在的问题是,未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相关规定,重大建设项目在签约前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市委、市政府也明确要求,“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县市区、各部门不得与企业签订涉及新能源指标的项目协议”。区政府在未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的情况下,自行与企业签署涉及新能源指标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导致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有关情况不了解不清楚,造成工作被动。
通报还称,存在的另一问题是项目违规备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集中式光伏项目须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对此,酒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肃州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光伏项目属于备案类项目,备案权限明确下放到了所属县区。如果占用市里指标,还需先取得指标分配。随后,记者致电酒泉市能源局和甘肃省发改委新能源项目审批科,有关工作人员证实了以上说法。
7月21日,肃州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泉德说,该类项目备案环节并不复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项目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以及签署承诺书即可。在项目申报和变更过程中,如果资料不实造成违法、违规,容缺资金若未按时提交,且产业政策新增用能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方需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备案也将被撤销,“目前,中广通(酒泉)的备案文件已经失效。”
何正军说,根据酒泉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涉及新能源的重大项目,需经酒泉市新能源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以后才能备案,但相关人员因对政策缺乏了解,未履行此程序。
“这个规定在市委常委会、政府会议、招商引资会议上都讲过,事后虽做了安排和传达,但没有形成书面性文件进行传达,造成传达不到位。”他说。
对于合作协议签订时间是否过快的质疑,闫斌表示,该协议仅作为意向框架协议,不具有排他性。另外,协议中规定,如果企业未按协议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企业私自发布招标公告?
“文旅招商一组前往云南考察过,对情况的了解更多来源于企业自我介绍。”何正军说,企业在向招商组的自我介绍中,自称是国电投下属子公司,业务涵盖乡村振兴和新能源板块,并与云南、新疆等地政府部门合作多个项目,签订很多类似协议。
但杜亚峰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我们在跟政府交涉期间,均是以中广通作为宣传,从未打着这个国企央企名号去跟政府谈合作。至于上级公司所做的一些股权变更,我并不知情。我跟酒泉市政府开会时,很多领导问我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我说是民营企业,工商手续合法合规。”杜亚峰说,他们只知道自己上面公司是中广通新能源集团,再上面是什么公司,就不清楚了。
2022年12月,中广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发布一则新闻稿称,由中广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的“阿图什市100万亩40GW光伏制氢储能总体规划实施推进会”成功举行。
文章还称,中广通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务院直属领导下“国家电力”旗下全资企业,公司强大的投资实力及资源、资本整合能力,形成以光伏能源产业带动全球资本产业,建立西北世界级的“光伏+氢能、储能”产业的发展路径……历经8个多月,中广通一举拿下新疆阿图什100万亩40GW的大型光伏能源基地项目。目前,该消息已被删除。
肃州区政府向记者提供的肃办发〔2023〕219号文件“4GW离网制氢项目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称,2023年5月19日,文旅招商一组赴云南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考察,5月23日至6月14日期间,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多次到肃州进行考察,6月7日与肃州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离网制氢”项目意向性合作协议。
通报还称,6月12日,该公司在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全资子公司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6月13日,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严微明向项目联系人、区工信局副局长马斌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离网制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两份资料,由马斌代其在甘肃省政务网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了项目备案申请,区发改局政务大厅首席代表李倩在向分管领导王泉德汇报,并向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闫斌征求意见后,为该公司办理了项目备案。6月21日,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在未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未办理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也未与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下,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企业私自发布,公告中提到的部分数据,也并未和我们沟通,这不符合常理和程序,如果要发招标公告,肯定得跟政府沟通,前提是必须把前期的环评、规划、土地、设计等手续办好,还要有可研性报告。”何正军说,“根据事后研判分析,这家企业可能想通过招标集资,随后撤销项目,具有极大欺骗性。”
而在杜亚峰看来,当初跟政府签了合同,对方要求三个月之内开工,今年建设规模要达到20%。因此,在推进该项工作时,速度才会有点快,签了框架协议、取得备案证和确认了土地位置后,投资资金也到位了,企业可以发布公告。“这是企业行为,与政府无关。我们没有违规操作,如果我们骗钱、骗项目、骗资源,早被抓起来了。”
“我曾提醒招商组,你们要先尝试十万、二十万小项目,他们没当回事。”何正军称,文旅招商一组主要听企业介绍和查看企业以往项目后,就觉得这家企业有一定实力,而企业又一再催促,就备案了。这个项目专业性强,大家对项目专业性了解不足,缺乏警惕性,就轻信了。
何正军还说,此次事件对当地新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痛定思痛的同时,也带来经验和教训,将引导他们建立更完善健全的流程机制,以及未来对整个氢能产业链的更深探索。事件发生后,肃州区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招商项目管理、提高政策执行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展作风整治行动等多个方面吸取教训,并在全区集中开展“作风大整顿”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活动。“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下一步,肃州区将继续充分发挥好资源优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整治假央企需标本兼治
企查查数据显示,根据“股权穿透”,这家中广通科技(酒泉)公司可以向上穿越七层:国家电投集团——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
6月29日,国家电投发布声明:“近期网络发布的某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其招标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我集团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我集团无关。”
记者梳理发现,在国资委官方公示的“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汇总(第二批)”中,有六家以“中广通”开头的公司上了黑名单。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打击和披露假央企行为,但屡禁不止。2021年10月,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家假冒国企名单。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了第二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28家。2023年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据了解,本次集中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近300家。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帅律师说,假冒央国企的常规做法通常是企业名称中含有“国”字头、“中”字头等字样。这些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伪造的材料,以某国央企的子公司名义登记备案,而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设立时,对提交的相关材料只做形式审查,只要表面上没什么问题,一般不会不予登记。企业在运营中,相关部门一般也不会再对其出资主体再进行审查,因此难以鉴别。对于如何鉴别,可以从是否设立行政命令、是否有国资部门代表国家向该企业出资等方面进行判断,但社会大众很难了解到这些信息。
韩帅分析称,假央企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现行设立的形式审查制度很难从源头上对假央企不予登记。另外,企业运营当中,相关部门很少再对设立时提交的材料、出资等情况进行审查。此外,假央企身份所带来的利益总能让一些人铤而走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该现象不仅发生在甘肃。在近年来的不少案例中,部分企业借用央企外壳,往往有七八层、十几层的股权穿透,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对假央企的“前世今生”、真实的股权结构了解而被蒙蔽,被这些企业骗取一些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等便利。
他说,从该事件中,说明了地方政府招商心切,但也给一些地方政府带来警醒。招商引资不仅要提高信息透明度,有关部门也要严厉打击以不正当途径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行为的假央企,才能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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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