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张泰来
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为主要负责人改名,引发舆论关注。
据报道,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泉公司”)董事长刘民(刘岷)为求前途运势,找所谓大师给自己改名,在原名添加“山”字旁,寓意有靠山,并在公司活动中使用。此外,刘民还要求部分员工改名。
改名,是成年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从这点说,刘民有权利对自己名字做出更改,依法改名“刘岷”无可厚非。
可是,作为一家房产企业的董事长,刘民将改名与自己的运势和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为求运势找大师改名,希望通过改名找到靠山,变得强势。如此,就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改名,而有了迷信的嫌疑。
更严重的是,刘民不但自己改名,还要求部分员工改名,甚至将是否改名作为人事安排的一个重要标准。据报道,在筹备重要活动、成立子公司、招聘新人时,刘民会请大师看参与者名字与自己及公司“合不合”,需不需要改。对于听从建议改名的员工予以重用,不改者则可能被边缘化。
企业用人不看才干看八字、看姓名,这真是荒谬至极,带坏了企业的风气。
作为一家有着40余年发展历史的房产公司,绿地泉公司号称以做中国美好生活推动者为己任,将“五好”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要做美好建筑设计师、美好环境规划师、美好生活服务者、文化教育传播者、社区风尚引领者,打造建筑品质好、居住环境好、生活服务好、文化教育好、社区风尚好的产品体系。
在“五好”中,社会风尚是一项重要指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迷信改名,将企业发展与名字联系起来,将员工名字“合不合”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这显然不是什么好风尚,也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相悖。
对于此事,绿地泉公司目前尚未做出公开回应。面对采访,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这回事”,但并未给出相应证据,也没有接受采访,表现出消极回避舆情的态度。这是不足取的。
要看到,改名事件已经引发广泛关注,对企业形象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消除影响,绿地泉公司应当直面舆情,积极做出回应。
如果认为相关报道不属实,那就尽快拿出相应证据澄清事实。如果相关报道属实或者部分属实,那就尽快公开说明情况,并认真反思整改。
当下,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房产企业面临压力不小。越是艰难时刻,就越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提升产品、服务的质量,以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来赢得消费者和市场的青睐,而不应“剑走偏锋”,试图通过找大师改名这样的“旁门左道”找什么靠山求什么运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