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9月1日)召开的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至10月31日,广大消费者在省内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家用乘用车,即可申领汽车消费补贴。
按照此次政策措施明确的《2023第二期“惠购湘车”汽车促销活动补贴申领实施细则》,消费者购买新家用乘用车,包括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可分三档享受消费补贴,车辆类型为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
01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33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02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55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03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8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档次新能源乘用车,按照88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来源丨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丨郑旋 孟姣燕编辑丨王姚冰一审丨夏鸿二审丨刘颖三审丨黄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