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作为申请人。
海口公租房申报材料及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
1.申请审批表、书面承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已达结婚年龄但未婚的人员填报个人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申报情况表;
4.申请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申报情况表;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申报表、(如工资为银行代发的,提供银行流水清单;已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卡养老清单);
6.申请家庭居住情况申报表、社区居住证明(网格登记);
7.申请人社保情况申报表、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
8.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9.以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条件申请的提供相应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10.租住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
1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有汽车的人员,提供购车发票、购车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13.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具体以实际提交为准!
二、法定时限:三级联审,其中街道30个工作日,本级20个工作日,市级10个工作日。
三、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