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持续推进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地方因整体开发、集中建设、片区更新等需要,项目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建设,出现了同一建设项目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企业因宗地设置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无法抵押融资,怎么办?面对企业困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国率先推进跨权属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保障企业“能办证”,《指导意见》在全省落地实施
8月3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次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时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4个方面16条举措为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要素资源保障,其中第12条探索土地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做好跨权属不动产地籍调查、建筑物落宗、宗地关联、信息系统数据管控及登记发证等工作,紧随其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在创新联系点经验做法基础上,以问题导向解决企业困难,从省级层面围绕地籍调查、落宗、登记、颁证、数据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回应企业需求,帮助基层解决遇到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疑难问题,保证基层“会发证”、保障企业“能办证”,维护企业不动产财产权益和交易安全。《指导意见》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探索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统一配置、建设、登记机制,坚持改革创新,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做好产权保障基础工作,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指导意见》为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提供路径和指导,也统筹提出首次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要求。
“近期我们将在自然资源系统内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推动《指导意见》在全省落地实施,指导各地做好与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推广经验,规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聚焦需求,破解企业不动产登记跨权属“卡脖子”难题
“当前自然资源业务体系下,宗地没有‘混合权属宗地’概念,不动产单元没有‘混合不动产单元及代码’规定,企业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有困难,抵押融资、市场交易等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李闽介绍。
如何破解企业不动产登记跨权属“卡脖子”难题?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创新联系点经验做法、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聚焦当前企业财产权益、抵押融资、市场交易的主要困难和关键环节,《指导意见》出台四个部分11条措施。
这是全国首个规范开展不同权属用地情形下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性文件。
“聚焦企业需求,我们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反复研判、充分论证,出台《指导意见》回应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难题。”李闽表示。
“办证全程专人指导,便利高效,服务贴心,让我们企业真正感受到了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带来的便捷红利!”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岳兴坦言,作为武进区后备上市企业,新出台的跨权属不动产登记政策,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夯实了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跨权属登记让企业吃上“定心丸”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江苏跨权属不动产登记按下了“快进键”。据悉,全省按照《指导意见》已经办理161宗跨权属不动产登记,服务了141家企业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在分幢(层)登记、交房(地)即发证、带押过户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基础上,省级层面聚焦企业需求,出台了跨权属不动产登记指导意见,为我们基层提供了登记方法路径,有效解决了基层企业的难题,进一步优化提升了我市营商环境水平。”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定林表示。
“跨权属不动产登记政策是政府为企业融资下的‘及时雨’,”天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立祥很激动,“帮我们企业顺利抵押融资3100万元,化解了我们的困境,感谢政府部门,这个政策太好了!”不少企业表示,该政策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缓解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紧张难题。政府为民为企办实事,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通讯员 熊瑞 王旭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