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定西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定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
定西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定西中心支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