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9月11日,西安市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9月11日防汛各项工作。
按照《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11日11时15分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要求水务部门全天候巡查水库、山塘、堤防、涵闸等防洪工程,加强组织重要水工程防洪调度,实行上下游联合调度;加派人力加密巡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调动专业人员指导出险或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加密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督促基层政府疏散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群众。
资源规划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视情向重点地区派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
城管部门要对易积水点做到包点到人,集中设备加强抽排;紧盯隧道、下穿立交等低洼区域,提早封闭管理,加强抽排力量;负责所辖防洪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做好相关市政设施的防洪防涝工作。
住建部门按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督促物业管理机构落实地下停车场等低洼易涝区域的防洪防涝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防涝和受威胁群众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交通部门要保障抗洪排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保障所管辖抢险救灾重要公路的畅通;按照预案落实防御措施,保护和疏导滞留乘客。
督促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公司做好地铁的防汛排涝工作,强降雨区期间紧盯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公安部门要对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下游、河道附近区域的道路视情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协调抢险救灾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制工作;确保抢救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畅,保障运输抢险队伍和物资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教育部门及时向师生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做好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或安全转移工作。
文化旅游部门要组织做好A级旅游景点(景区)、文化场馆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因暴雨滞留在景区的人员撤离、救助工作。
督导相关部门关闭危险区域的户外旅游景点,疏散转移滞留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援、转移、安置工作。
(总台记者 吴成轩 杨永青)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