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家庭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再买房可以首付三成?针对网传消息,南都湾财社记者咨询了六大银行,得到的消息均是目前按原政策执行。但也有银行的个贷经理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不排除接下来可能会有政策放松,需要等待官方消息。
“7·31”新政对离婚买房限贷
南都湾财社记者近日注意到,不少中介在朋友圈发布消息指出,“深户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离婚后名下无房一方再购买首付三成,不再追溯2018年‘7·31’新政离婚两年的限制。”
据了解,2018年7月31日深圳出台对离婚买房的限贷政策,买房人离婚两年内申请房贷的,首付款不低于70%;若无房贷且能提供离婚前无住房证明的,按首付比例不低于30%执行;离婚前家庭仅1套住房,按不低于50%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有中介在电话中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推介楼盘时直言,他了解到的情况是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可以按照三成首付来执行,但当记者问及哪家银行可以执行时,对方又表示并不清楚。
离异追溯期仍按原政策执行
那么,深圳的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离婚买房的贷款限制到底有没有放松?
9月5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咨询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四大行以及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得到的消息均是目前按原政策执行。
中国银行深圳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目前还没有出新的政策,即按照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离婚后无房贷记录首付是按五成来执行。但是他同时表示最近可能会出新的政策,按照“三成首付”来做的话还不确定。
工商银行深圳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同样表示,现在只出了“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具体的细则要过两天才可能出来,现在家庭有1套住房再买房的话首付至少是五成以上。
南都湾财社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处了解到,目前首套认定的离异追溯期还是两年。“我们暂时得到的通知是,现在离婚(名下无房)不算首套,还是得按照原来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来执行。”
另外南都湾财社记者还从招商银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处得到了相同的答复,即离异追溯期仍按原政策执行,目前若离婚不满两年,名下无房、家庭有房、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仍为七成;若无贷款记录,则首付比例为五成。当被问及中介网传银行不看离婚时间的情况,对方表示,“其实还没有落地,他们(个别银行)已经被批评了,你现在再问他们估计也是不可以的。”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陈镜安
◎声音
至于近期银行限贷政策是否会有调整,上述招行个贷经理给不出准确答复,但建议可以再观望一下,“毕竟新政策刚刚落地,每家银行都在集中了解各种情况,不排除会有变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