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许立波 每经编辑:董兴生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春”)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该法律文书显示,2023年5月11日,申请人恒瑞医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万春名下财产,限额2亿元。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恒瑞医药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并裁定立即开始执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万春名下财产2亿元。
9月11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恒瑞医药方面获悉,该消息属实,目前案件正在仲裁委仲裁中。
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的仲裁案或许与两家公司此前的战略合作有关。
2021年8月25日,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和《普那布林产品合作协议》,恒瑞医药拟以自筹资金1亿元人民币入股大连万春,并获得在大中华地区的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普那布林的权益,恒瑞医药支付的首付款加上里程碑款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性支付大连万春首付款2亿人民币)。
而此前恒瑞医药在创新管线上以自主研发为主,鲜少涉及外购产品、引入管线。因此,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在普那布林上的合作本被寄予厚望。大连万春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黄岚曾对外表示:“在中国市场,恒瑞医药的PD-1抗体和多西他赛产品销售位列第一,G-CSF(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可促进中性粒细胞的增殖和分化)类产品销售位列前三。普那布林和这些药合用,可望达到‘增效减毒’的作用……双方正在积极探索普那布林+PD-1抗体等恒瑞创新产品线的潜在组合。”
但事与愿违,2021年12月,大连万春的母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就普那布林的一项新药上市申请(NDA)的审评意见,FDA在审评意见中指出,仅一个注册临床研究(普那布林106三期临床研究)的数据不足以充分证实普那布林的临床价值;还需要第二个对照注册临床研究来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关于预防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NDA;FDA无法基于目前的数据批准该项NDA。
尽管彼时曾披露称大连万春正在准备关于FDA审评意见的回复,并计划申请与FDA召开沟通会,但此后普那布林在美国市场的相关进展就归于沉寂。2023年3月,在被美国FDA拒绝后,大连万春母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药品通知件,普那布林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也就是说,截至目前,普那布林在美国和中国的上市申请均被拒绝。
根据恒瑞医药此前披露的信息,恒瑞医药已向大连万春支付了2亿元人民币首付款,此次恒瑞医药要求冻结大连万春名下资产或与这笔2亿元的首付款相关。此外,恒瑞医药尚未开展任何关于普那布林的临床研究,关于《增资入股协议》所约定的拟向大连万春进行的1亿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公司尚未缴款,股权也未交割。该产品目前没有后续研发计划。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