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利津县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全县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利津县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利政办〔2023〕11号)和《利津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实施意见》(利建字〔2023〕38号)文件规定,按照市局紧急工作安排,现开展利津县2023年1-6月份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名以《利津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为基础,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填报。二、提报资料
申请人需提报以下资料:(1)申请家庭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单页);(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3)结婚证/离婚证;(4)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5)特困、低保、优抚对象等申报类别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请材料中附件2和附件3为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所有资料的原件需经初审受理单位现场审查确认。三、申报时间
初审受理单位审查合格后,请于2023年9月14日前将以上申请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利津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利津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618室联系电话:5622616附件:
附件1:关于公布利津县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附件2:利津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3:利津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承诺书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来源: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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