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对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开出20万元罚单,对责任人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0年处罚。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随金监罚决字〔2023〕 2号)显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随州监管分局对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予以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刘德均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0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