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黄山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有效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居住品质提升,加大金融、税费支持力度,加强要素保障,促进房地产转型发展、支持外来购房,培育壮大优质行业企业,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七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因城施策促进黄山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可自主确定销售备案价格;金融部门要落实好“金融16条”,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家庭70万元,单方60万元,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外来市民来黄购房,对外地市民购房给予旅游一卡通年票、公交年卡等,对外地市民组团来黄一次性购买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不受备案价格限制。
《若干措施》还从提升社区改造提升、容积率优化、盘活存量车位、鼓励康养文旅地产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融合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明确具体措施。
今后,黄山市将继续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