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了一则回复选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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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留言
“建议全面禁止共享单车”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应称
目前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尚无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上海市关于共享单车发展思路
主要是汇聚政府、社会、
企业、用户等多方力量
规范引导、有序发展
8月7日,有网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一栏反映称,“共享单车发展弊大于利,应当全面禁止”。 该网友认为,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对城市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而这些负担对于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帮助甚微。
该网友给出的禁止理由是:1.受众群体有限,共享单车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很大的潮汐效应。工作日早高峰,市民骑共享单车前往地铁站或车站,下班后,在地铁站或车站再骑车回到小区。单车到达目的地后只有很少部分会继续流动,因此使用效率和覆盖人群有限。
2.大量共享单车成堆聚集在部分区域、道路,影响了交通,只实惠了少数人群。
3.共享单车破损较多,如刹车、龙头损坏等,对使用人来说有潜在的危险,也可能危害到其他人。
4.共享单车停放后,许多道路只能允许单人通行,甚至单人也无法顺利通行,且让一些自有单车使用人失去了原本可以在部分区域停车的机会。
5.企业为降低成本,共享单车质量不会很高,也更容易损坏,造成更多生产资源的浪费。另外,为调节共享单车,浪费了人力、车力,造成更多的道路占用、资源消耗。
对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8月23日回复称:经了解,目前本市部分商办集中区域、轨交站点早晚高峰时段确实容易出现潮汐现象,运营企业力量不足,未及时清收调运,导致车辆淤积、乱停乱放,增加行人通行困难。针对这一问题,交通、城管和属地政府积极引导和督促运营企业发挥市场配置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运营企业加强车辆日常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清理乱停乱放车辆;对于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由城管执法部门通知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未予清理的依法予以处罚;各区交通部门也督促运营企业签订区域投放运营协议,共同遴选委托第三方回收清理企业,对车辆淤积的地方开展清理。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关于网友反映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破损较多,对使用人具有潜在的危险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一直督促各运营企业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维护、及时回收坏车,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各运营企业在运营APP中均设有用户报修故障车辆的功能,并建立了路面车辆故障巡查机制,降低故障发生率。
来源:上观新闻综合自话匣子、观察者网、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