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阳戈
上周终止IPO的公司中,金力股份或与上市公司恩捷股份(002812.SZ)之间的恩怨有关。
2021年才扭亏为盈
公开信息显示,金力股份原本计划登陆科创板,2022年12月30日获得的受理,2023年1月21日进入问询环节。从披露来看,公司在2023年8月份也进行过一轮的问询。不过上周,公司还是向交易所提交了撤回首发的申请。保荐人海通证券也提交了撤回申请。
金力股份融资计划额13.1亿元。
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还参与过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主要产品包括湿法基膜和在湿法基膜基础上进行涂覆加工的涂覆隔膜。该材料用于物理隔离锂电池正极和负极,防止电池短路,同时保证锂离子在电池充电和放电期间能够自由通过微孔通道以保证电池正常工作,是决定锂电池产品品质、安全性能和制造成本的核心部件。
目前,金力股份已在河北、安徽、湖北和天津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已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微宏动力、天津力神、海四达、天鹏电源、星恒电源等锂电池厂商有合作,并开始向LG化学、韩国SKI、韩国现代、远景AESC等海外新能源电池厂商小批量供货。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1年,金力股份在湿法锂电池隔膜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8.9%,行业排名第四,仅次于恩捷股份、中材科技(002080.SZ)和星源材质(300568.SZ);在全球锂电池隔膜市场占有率约为5%,排名第七。从数据看,金力股份具有竞争力。
业绩方面,金力股份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5亿元、2.19亿元、6.95亿元、6.9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9亿元、-1.7亿元、1.01亿元、1.31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2023年6月30日,公司曾更新提交了相关的财务资料,但刷新数据的说明书却并未有披露。
过半收入来自比亚迪
值得注意的是,金力股份的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002594.SZ)、宁德时代(300750.SZ)、国轩高科(002074.SZ)、亿纬锂能(300014.SZ)、瑞浦兰钧、微宏动力等,均为知名锂电池厂商。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19年74.64%、2020年58.93%、2021年83.14%和2022年半年度91.2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其中,金力股份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20年0.79%、2021年50.53%和2022年半年度54.97%。比亚迪为公司重要大客户,同时比亚迪持有金力股份2.24%股份,为公司股东。
对于此种现象,金力股份解释是,因为锂电池隔膜的下游行业动力锂电池和储能电池存在着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公司在批量供应下游锂电池客户前,往往需要经过多轮技术认证测试,顺利通过并量产供应后,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因此也更倾向于信誉较好的大客户。金力股份也将同行拉出来进行了对比。
诉讼涉金额合计2.8亿超2年盈利总和
另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是诉讼。
在说明书中,金力股份提及2022年3月起,公司及天津分公司、湖北江升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马”)签订了采购氧化铝粉的买卖合同,河南天马已交付了相应批次氧化铝粉,用于公司生产锂电池隔膜。公司将该批次氧化铝粉用于生产锂电池隔膜后,发现该批次氧化铝粉生产出的隔膜存在质量问题。经公司测算,由于该批次氧化铝粉质量问题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浆料、合同利益损失共计人民币2110.08万元。
就此,金力股份状告河南天马。案件系因河南天马违反买卖合同约定,未能提供符合买卖合同技术要求的氧化铝粉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河南天马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在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说明书,以及2023年8月11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之外,恩捷股份与之也有“过节”。
2023年5月22日公告,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就金力股份及相关方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分别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内容显示,针对ZL201810751698.9号发明专利、第ZL201920914445.9号实用新型专利、第ZL201921292978.4号实用新型专利,被告金力股份实施了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恩捷股份下属子公司请求停止侵害、销毁产品,以及经济赔偿,涉及金额合计达7000万元。
之后的2023年8月9日,恩捷股份再发公告,属子公司上海恩捷就金力股份及相关方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金力股份作为被告,涉及金额2.1亿元。
这5个案件合计涉及金额2.8亿元,比金力股份扭亏这两年的合计盈利还多,自然不是小数目。在金力股份IPO冲刺的重要阶段,突遭同行“背刺”,压力增加精力分散,对金力股份自然是不利的。
在8月份遭恩捷股份起诉之后的一个多月,金力股份草草撤回申请终止IPO之旅,两者是否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