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是多少?
随着医保制度改革,在职工医保住院保障和门诊慢特病保障的基础上,新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小病靠普通门诊报销,慢病有门诊慢特病保障,住院有住院报销,大病有大病报销保障,但参保职工很少知道具体报销标准,甘肃省普通门诊报销在之前已经谈过,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甘肃省住院报销标准!
一、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参保人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不是所有都能纳入报销范围,而在政策范围内可以报销,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这三个目录内的费用才参与报销。
而列入这三个目录的药品和项目还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和项目直接进行医保统筹报销,乙类药品和项目需要自付一定比例再进行医保统筹报销,甲乙类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
二、甘肃省医保住院待遇
截止2022年底,甘肃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55.2万人,减少31.9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8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74.2万人。
甘肃省参保人员医保的住院待遇,所辖各市略有差异,具体应以各市最新医保住院待遇为准。这里我们以兰州市为例,进行具体分析,仅供参考。
兰州市职工住院报销待遇:
兰州市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设置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等级设定。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三乙医院600元;
三甲医院1000元。
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起住院起付标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等级降低20%,最低降至50%。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1万元:在职人员94%,退休人员95%;
1万元-2万元:在职人员96%,退休人员97%;
2万元-6万元:在职人员98%,退休人员99%。
一个参保年度内,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60000元,超过6万元的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三、案例分析
兰州市退休张大爷,今年初次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15000元,其中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个人自付部分为1000元(是指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
1、清单中个人支付部分1000元由个人承担
2、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400元由个人承担
3、扣除1、2部分,按照比例进行报销(15000-1000-400)*97%=13192元
此次,张大爷住院共报销了13192元,个人支付1808元,实际报销比例87.95%。
四、甘肃省异地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通俗讲就是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前,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线下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甘肃省根据自身经济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制定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医保住院报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跨省异地就医经备案后可直接进行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