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10月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3018 号)和《调查通知书》(编号:证监调查字 010202338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当日,公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激光直写光刻设备主要为自用,对外销售的客户类型主要包括高校及科研院所、部分企业用户,主要用途是科研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小批量试制。公司纳米压印设备主要为自用,对外销售订单较少,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公司证券部门在回复相关互动易问题时,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公司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前述回复引起了部分投资者误会和误解,并导致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对此,公司及公司证券部门诚恳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将积极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持续学习相关产业政策和文件,努力提升与投资者互动沟通的严谨性与信息传递的完整性,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