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参保者对于自己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有多少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一直弄不清楚。
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参保者没有弄清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首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国企职工或正式集体企业的职工、复转军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临时工。
二、必须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工作年限。
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国企职工或正式集体企业职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 必须有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
② 必须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工作年限,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已经缴费的工作年限同样算视同缴费年限。
因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已经缴费的参保者,缴费时国家没给这些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这些参保者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到了统筹账户里,所以这部分已经缴费的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已经缴费的工作年限,同样算视同缴费年限。
(二)、复转军人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
复转军人的兵龄是算视同缴费年限的,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各地要求不太一样。
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① 个别地方需要提供安置卡后,即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② 多数地方不需要提供安置卡,只需要提供复员转业档案,即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找不到档案的复转军人,可以去居住地的转业军人事务局查找。
(三)、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是:
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必须提供当年下乡时,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当年在此下乡的证明材料后,才可以将参保者下乡时的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为:
参保者必须是在做临时工的单位,直接转为正式职工的,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才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认定时,还需要参保者提供做临时工期间历年的工资条,才可以认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五)、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为:
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的时间,是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
(六)、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参保者最初开始缴费、且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就是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
具备以上认定条件的工作年限,才能被认定为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