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9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10月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优化政务服务,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财产登记成本,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经保亭县政府同意,自10月9日起,决定在保亭全县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通知显示,企业或群众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即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工本费10元/件、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登记费550元/件;保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实行零收费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的,以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