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会监督协作机制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与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签署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
本报记者 冯雨瑶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顺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强化财会监督主责监督与依责监督之间的高效协同,近日,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与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本着共商、共建、共赢的原则签署了《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
备忘录体现了抓好《意见》落实的生动实践
《意见》印发后,作为同属中央在黔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的部门,双方均第一时间组织了全局学习传达,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意见》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大顶层设计,财会监督作为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与此同时,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注册制改革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础,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压紧压实审计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正是助推注册制改革的题中之义。
在此背景下,双方围绕会计监管找准合作发力点,在梳理总结近年监管联动有益探索的基础上升级签署备忘录,既是抓好《意见》落实的生动实践,也是贯彻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
备忘录明确了监管协作的目标和架构
双方商定,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完善工作机制,密切监管协作,更好规范辖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业务审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主体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质量,共同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备忘录明确成立会计监管协作工作组,双方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资料传递等工作。监管协作工作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监管协作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相关处室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沟通最新工作情况,共同提升监管水平。
备忘录搭建起“一沟通两共享三联合”协作机制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双方会计监管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具体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相互通报,并在监管进程中加强动态协同。二是完善信息共享,一方面及时共享相关改革创新进展、重点监管政策以及涉及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评估执业质量的处理处罚情况,另一方面在严格遵守各自工作纪律的基础上,协助提供本单位有关监管信息化系统的信息,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共用。三是提升联合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等内容开展联合专题调研,为改进管理、优化制度建言献策;针对会计监管理论和监管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双边或邀请多方参与等形式组织联合研讨培训;探索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项目等采取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督促,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深化协同协作,增强监督合力,共同促进主体监管与行为监管的深度融合,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