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共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
涉及小刀、绿佳品牌
抽检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为:
1.北京兴明动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XDAO”牌电动自行车(TDT2211Z),不符合项为: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2.北京丹文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XDAO”牌电动自行车(TDT22320Z),不符合项为:尺寸限值;
3.北京八达通家电动车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XDAO”牌电动自行车(TDT2211Z),不符合项为:整车质量;
4.北京八达通家电动车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XDAO”牌电动自行车(TDT2214Z),不符合项为:整车质量;
5.北京百宝居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绿佳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佳”牌电动自行车(TDT2214Z),不符合项为:整车质量、尺寸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选购提醒✍选购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需要结合自身身高、年龄、使用道路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选购。同时认准CCC标志,查看CCC证书和产品合格证,选择蓄电池与企业明示的型号规格相同。
✍消费者选购时可自行查看电动自行车的一些基本性能,如:通过转动转把查验是否有车速提示音功能;在车辆空载时或骑在电动自行车上,通过转动车把、曲柄等方式查看电动自行车的运动部件是否与不动件相碰擦,以免在使用时因为碰擦引起事故;查看带电部件是否能与人体直接接触以及整车是否有明显的突出物等。
✍骑行时应佩戴头盔,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使用时避免充电时间过长,造成电子元器件过热加速老化,避免“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定期查看整车和零配件状态,如有必要,应及时更换。
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