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及董事长吕汉泉等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网
日前,晶华微公告称,因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及董事长吕汉泉、总经理罗伟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周荣新等责任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在现场检查中,浙江证监局发现晶华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与缙云县志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审议程序不规范,且审议后存在现金管理超出审批额度的情况;四是公司财务章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使用。
综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 29号)第二条规定。同时,晶华微董事长吕汉泉、总经理罗伟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周荣新也违反相关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52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晶华微及吕汉泉、罗伟绍、周荣新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来源: 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