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洋财险菏泽中支)被罚36万元。
具体而言,太平洋财险菏泽中支因编制虚假资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刘丽(时任太平洋财险菏泽市高新区支公司经理)、程国涛(时任太平洋财险东明支公司经理)、雷思雨(时任太平洋财险巨野支公司经理)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4万元、1万元及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刚刚过去的10月10日,太平洋财险旗下丽江中支还因虚挂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等,吃下56万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