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
第六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多个经营者
因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被罚
恒志家电门市部销售
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燃气具
被罚款5万元
2023年1月28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六安市金安区恒志家电门市部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4月2日与5月26日购进伪造厂名厂址的40台家用燃气具和40台家用吸油烟机,其中9台家用燃气具和9台家用吸油机未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2台家用燃气具、3台家用吸油烟机外包装伪造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货值金额合计4.48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自然电器销售部
销售劣质燃气具
被罚款2.8万元
2022年6月7日,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太和县马集乡自然电器销售部销售的燃气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案涉燃气具检验项目“热负荷”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购入该批次燃气具共20台,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尚有12台燃气具未售出,货值金额2.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燃气灶13台与违法所得,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灿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
被罚款
2023年1月16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定远县金灿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燃气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经检,当事人销售的灶具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当事人以45元/只的价格购进案涉燃气灶5台,以6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340元,违法所得11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0元的行政处罚。
白山银澎电器零售部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被处罚
2022年9月,合肥市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庐江县白山银澎电器零售部售卖的家用燃气具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月10日检测结果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符合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购进2台案涉家用燃气具用于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34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8月
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
燃气灶具安全风险提示
燃气灶具风险提示燃气灶具是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气燃烧器具,其中家用燃气灶为强制性认证产品(CCC认证产品)。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家用燃气灶具在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室内型)、燃气导管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识。
2.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
3.注意查看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4.燃气灶具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5.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
6.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7.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闭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
8.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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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陶维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