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窨井盖绊倒摔骨折!主管部门:每年都有几起,没证据不可能理赔!
南京市民杨先生反映说,9月29日中秋节傍晚,他在仙林大道慢车道上骑自行车时,突然被路上一个凸起的窨井盖绊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花费了不少医药费。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向道路管理单位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反映情况并进行索赔。结果不仅问题没有解决,还受了一肚子气。
南京仙林大道两侧设有慢车道,9月29日傍晚六点多,居住在附近的杨先生骑自行车回家,突然被地上的一个凸起窨井盖给绊倒了。
“因为路面突然隆起就摔倒了,有人问我你怎么搞的摔这么重,还需要帮助?我说还好吧就起来了,起来还骑了一段就觉得不行了。回家后,家人就把我送到医院,诊断是肩胛骨、锁骨和肋骨有三处轻微骨折,医疗费上千,现在医治还没有结束。”
9月30日,杨先生拨打了12345反映情况,工单被派到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管委会承认道路上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是在谈到赔偿问题时,他们要求杨先生提供证明,证明自己是在此处摔倒的。
“管委会说需要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提供证明。如果提供不了证明就没办法理赔,打官司什么的都可以。”
杨先生告诉记者,摔倒后他当时没有想到要自拍留证,也无法联系上当时现场的目击证人。最近一段时间,他也多次向南京市公安局交警七大队求助,希望能够获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但是也没有取得监控。
没有现场照片,也无路段监控,更联系不上现场目击证人。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要求的证明,杨先生确实无法提供,理赔陷入了死胡同。
10月16日,记者陪同杨先生再次来到了现场,导致他摔倒的那个凸起窨井盖四周,已经用沥青进行了摊铺。但是记者发现,这条路上还有不少地方存在窨井盖凸起、破损问题,成为安全隐患。
杨先生认为,这条路不仅窨井盖存在安全隐患,路灯也有很多不亮,导致他骑车时无法看清路况。对此,记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进行了联系,相关负责人赶到了现场。
“我不否认这个道路有没有安全隐患,我承认当时这个地方是鼓起来的,跟别的地方是不平的,车子骑过去有时候速度快一点会颠起来。但是你要提供一个证明,证明因为道路问题导致这个事故。”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蔡伟表示。
这位工作人员说,在这条道路上摔倒的远不止杨先生一人。他们每次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杨先生也不能例外。
“我们这边每年都会有个几起,就是因为每年都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们买了这样的保险,保险公司来理赔。”
由于此路段没有监控,交管部门无法提供事故证明,管委会表示,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赔的可能性。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此路段存在多处窨井盖凸起、破损的情况,道路管理部门并没有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
“单位作为道路管理部门有法定的管理维护义务,有义务保障道路能够符合安全通行的条件,对危险地段应该设置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果管理单位没有尽到上述责任,应该对道路安全方面对行人造成的损伤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表示。
在本案例中,杨先生如果需要理赔,律师表示,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侵权你要有因果关系,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承担举证责任。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可以留存基本的举证证据,比如书证、物证、录音录像或者报警,现在最好的维权方法就是搜集相关证据,证明损害事实与道路安全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目前,杨先生正在寻找当时关心救助他的好心人,也在尝试继续与交管部门沟通,查找附近路段有效的监控视频。如果您有相关的线索,也可以和我们联系。
购买保险不是“转嫁”责任城市管理不能缺位
在欢欢喜喜的中秋节当晚,却遇到这样一场无妄之灾,杨先生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现实生活中,遭遇意外突然摔倒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看看自己伤在哪里了,很难想到拍照取证,这是人之常情。因此,杨先生的遭遇确实给我们提了个醒,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
在这件事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购买了公众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是转嫁被保险人在固定场所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承担的各种赔偿责任。管委会为什么会去购买这个保险?他自己也承认了,是因为已经有不少人在这条路上摔倒,甚至受伤了。这次事故发生后,管委会也只是将出事的那个窨井盖进行了修整,其他凸起的或者破损的依然保持原样。南京仙林大学城曾经以出色的规划和建设水平闻名全国,但从这件事看来,这里的城市管理水平依然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杨先生到底能不能讨个公道,我们将继续关注。
(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