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曹政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就“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进展滞后约谈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
能耗强度下降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标志。
“十四五”前两年,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后,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地区能耗强度下降仍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有关地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松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等工作开展不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存在短板,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有待提高,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据介绍,这次约谈强调,有关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按年度按季度强化进度管理,分地市、分行业、分企业全面摸排能源消耗、投入产出、成本效益。要严格实施节能审查,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要深入开展能效诊断,强化节能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大存量项目节能改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消费,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坚决杜绝以节能、“双碳”为名“一刀切”限制企业用电。
有关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梳理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找准制约能耗强度下降的问题短板,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