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采药品“降价不降质” 给患者吃下“定心丸”
10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仿制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结果”新闻发布会。会上,研究课题组组长、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主任张兰表示,集采中选仿制药降价后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
商品价格大降,可能导致质量大降,是常见的消费心理。因此,“灵魂砍价”导致中标药品价格普遍出现50%以上的降幅,有的药品价格降幅高达九成以上,有人因此对中标药品的质量感到担心,这完全可以理解。但这次发布会公布的研究结果,用事实证明中标仿制药完全可以做到“质高价低”,民众可因此吃下“定心丸”。
国家药品集采已开展了8批,集采制度日趋完善,药品筛选更为严格,市场竞争也更激烈。而在当初制定药品集采规则时,已把“降价不降质”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尤其是将中标仿制药的生产与供应,纳入监管的视野,更是抓住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和药品集采的难点。目前,前几批中选仿制药的疗效与安全性已得到证实,此后中标的仿制药,在疗效和安全方面势必更有保障。
对集采中标药品的质量监控和临床研究,应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除了临床研究之外,还可将集采中标药品尤其是中标仿制药,纳入循证医学研究的重点内容,通过中标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日常诊疗效果比对,对中标仿制药实施全方位不间断地质量监测。这样不仅可以打消患者用药的顾虑,而且还能将质量不达标药品及时淘汰出局,并倒逼药企更加主动地把好质量关。
确保集采中标药品降价不降质,不仅要持续实施相关临床研究并及时公布成果,而且还要疏通集采药品保障“双通道”,并对中标药品和非中标药品的使用比例进行严格约束,确保将质优价廉的集采中标药顺畅地送到患者手中。(罗志华)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