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人员请注意!今年待遇收入验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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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2023年收入验证告知书》(见下图)的“四类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已通过共享信息获取到待遇收入情况,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收入验证手续,不用麻烦跑腿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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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关于申报承诺待遇享受情况的告知》(见下图)的“四类人员”,请按照说明在《待遇享受情况申报承诺表》(见下图)中填妥个人基本信息、待遇享受情况、日期并签名确认即可。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各类数据平台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
为确保待遇正常发放不受影响,请收到《关于申报承诺待遇享受情况的告知》的人员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验证材料寄回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如未按期提供验证材料,将会影响待遇领取,请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