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21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海口秀英缤纷苒哥便利店因销售假冒侵权“汾酒”,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3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根据酒企打假办工作人员的举报,依法对秀英区长滨四路海长流五期缤纷广场的海口秀英缤纷苒哥便利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店的货架上正摆卖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汾酒”白酒。
执法人员对涉事便利店调查处理。
便利店相关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汾酒”注册商标持有人的许可证明、商标注册证及检验报告,也未能提供该批“汾酒”的进货票据、销售票据及上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现场检查并初步认定,上述白酒涉嫌侵犯其公司的“汾酒”文字及图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现场查获的假冒侵权白酒。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便利店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上购进“汾酒”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的53度白酒28瓶,进货价520/12瓶,销售价格65元/瓶,该店已销售了1瓶,剩余的27瓶“汾酒”被执法人员现场扣押,28瓶“汾酒”的违法经营额共计1820元。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汾酒”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海口秀英缤纷苒哥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汾酒”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该便利店被依法予以没收侵权商品:53度“汾酒”27瓶,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