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对企退计算方法存在了疑义,所在当局也给多次解释了,总来电话或者短信问询满意不满意?实质问题也没解决只是给解释了,解释了就能满意了吗?
计算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政策需要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了将近一半的工龄,不按事业部分服务期间的指数计算有失公允,这些方面制定政策者应该综合考虑,不能简单的以企退计算。那样老百姓就觉得企退事退双标,而且企退事退工资差距巨大,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这些作为制定政策者应该全面权衡。不能让老百姓觉得制定政策者仅仅考虑自己群体的利益最大化,企退就简单粗暴一刀切。
无论是企退事退,如果计算方式一致,其他的至于多交多得,长交长得,大家都能理解,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这一块按照国家政策合理计算,老百姓不会存在任何疑问。计算视同这一块企业一套理论,事业一套理论,这种双标关键是不能服众。那对于我们这种脚踏两个板块的人,就低不就高,不就是分明欺负企退人员吗?事业部分也是实实在在工作的,也是同样制度下做过贡献的,为什么变为企业后就否定了曾经的付出?事有曲直,人有功过,还都得分段计算呢?何况最终一辈子的既得利益面前呢?公正自在人心: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希望制定政策者践行王阳明心学,做一个明心见性者,这样社会就和谐了,国家就安定了,人民就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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