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4月19日电 作为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重要生产企业之一,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一股份或发行人)拟通过募资80000.00万元用于“年产116500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而结合公开信息,华一股份不仅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存在疑点,且存在著作权纠纷/专利质押等信息未披露的情形。
长年超产能生产正常否
资料显示,华一股份核心产品为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2020年至2022年度,VC(碳酸亚乙烯酯)产量分别为569.09吨、1209.68吨、1290.22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6.91%、120.97%、129.02%;FEC(氟代碳酸乙烯酯)产量分别为645.19吨、960.28吨、1201.21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4.52%、96.03%、120.12%。
根据披露内容,华一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项目有两个,其中“年产3000吨锂电池用高性能电子化学品技改项目”2018年已通过了项目验收;此次募资的“年产116500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目前已通过了大连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之中。而据苏州应急管理局2017年11月对“年产3000吨锂电池用高性能电子化学品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准予许可意见内容,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的核准许可产能均为1000吨/年。
图片来源:苏州应急管理局网站
2021年6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中指出,要严查“三超一抢”行为。严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化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设计生产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能力进行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
华一股份VC(碳酸亚乙烯酯)2021年和2022年实际产量超出核准产能近三成及FEC(氟代碳酸乙烯酯)2022年实际产量超出核准产能约二成的现象,或可理解为发行人长年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而与之对应的是,该信息又与机构对其第二大股东奥克股份(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00082.SZ)调研中得到的信息相矛盾。
产量数据真实性几何
2020年9月8日,奥克股份与发行人、王振一、顾红霞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成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后,中金公司对奥克股份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记录内容,2019年发行人净利润为700万元,与发行人在申报稿中披露的金额479.98万元相差了约221万元。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调研内容,华一股份FEC(氟代碳酸乙烯酯)产能为100吨/月,满负荷生产也就70—80吨/月;VC(碳酸亚乙烯酯)产能也为70吨/月。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如此理解,在没有新增产能批复的情况下,即使全年不进行停产检修满负荷生产,华一股份FEC(氟代碳酸乙烯酯)和VC(碳酸亚乙烯酯)的年产量也仅分别在千吨左右,远达不到所披露的1200吨甚至更多。对于招股书所披露2021年和2022年产量是否存在为夸大营收而虚增产量的情形,华一股份并未回应。
著作权纠纷/专利质押未披
从申报稿直至上会稿,华一股份一再声明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而企查查数据平台信息,因为“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华一股份作为被告2021年7月15日曾参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该纠纷于2022年4月15日再次开庭。此纠纷的前因后果及进展情况,华一股份在申报材料中丝毫未曾提及。
图片来源:企查查数据平台
此外,企查查信息显示,华一股份名为“一种1,3-丙烷磺酸内酯的保存方法”的发明专利在2015年12月30日即被出质于了江苏银行太仓分行,截至上会稿签署日仍属于有效状态。该信息招股书中也未提及。
图片来源:企查查数据平台
2020年至2022年,华一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1731.63万元、51176.48万元、39532.90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82.00万元、18022.97万元和10578.87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268.88万元、17976.23万元和10075.50万元。其中2022年营收同比下降22.7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1.30%,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43.95%。对于业绩显著下滑的情况,华一股份解释称,一方面在现有产能及环保政策的制约下,公司产销规模较难进一步增大;另一方面,2022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电解液添加剂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得以缓解,电解液添加剂价格亦逐步回落到稳定的理性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