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总愿意套用新概念而并不关注其中的实质内容,比如现在EOD模式比较火,因此把环境类项目跟相关不相关的产业项目合并捆绑实施,就将原来的片区开发项目变成了似乎有主管部门并愿意承担责任,并且有金融信贷支持的EOD项目,这种变身很火,但将来的问题也肯定不少。至于城市更新一直是老张关注的领域,老张为此也写过多篇与城市更新相关的文章,也把城市更新的实质问题说了清楚,但城市更新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战略目标,地方一定会高度重视,一旦高度重视就会莫名的遭到东施效颦般的诋毁改造,这天给大家看这样一个项目:
项目名称:兰考县国际陆港新城片区城市更新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南省境内。
位于科技路以北,陇海铁路以南,黄河大道以东,三义街、陇海路学校东侧规划路以西围合区域,总面积约623.17公顷(9348亩)。建设内容包含仓储物流区、工业加工区、商业贸易区、基础设施配套区、安置区、品质住宅,总投资约86.57亿元。
中标情况:中标单位: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7日
城市更新项目老张看过很多,但把城市更新与特许经营结合的还是第一个,焦裕禄的家乡也太能创新了啊!首先城市更新由城市更新的规则,是既有存在的城市区域,有留改拆的要求(目前根据项目内容来看只有新建,没有其他的内容,也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在城市建成区),有自求平衡的逻辑,但这些在简短的项目内容中老张都没看到。而特许经营的特征主要是强调特许经营的领域,主要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为主要范畴,但很显然办呢项目的物流仓储、工业加工、品质住宅这些都跟特许经营没有半毛钱关系。也就是说按照现有的项目内容,本项目既不属于城市更新,更不是特许经营。如果老张来判断的话,那就是个片区开发。而且是典型的两段式片区开发。地方政府尤其像兰考这样全国非常有典型性的重点关注区域,它的发展必须经得起考验,不能给领导打脸,因此在项目推进策划方面其实必须要遵守各方规则,而不能简单草率。这种区域开发类项目首先要关注你的建设内容涉及的供地模式,比如物流、工业加工、住宅等,这些都是土地有偿供应的,是要经过招拍挂程序的,在没有土地履行上述程序时就通过所谓的特许经营把项目给到本级城投公司,很显然不符合规定,城投在没拿到土地时根本无法取得上述项目的投资开发权,因此本项目从这个点上看有点简单粗暴。因此像这类既有土地供地之前开发建设内容的项目,又有土地建设之后的市场化供地建设项目,其投融资模式合法合规的只能选择发行专项债券,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搞所谓的特许经营。从实施主体看,兰考城投公司也不具备单独开发的能力,因此很有可能这个项目特许给兰考城投后,城投公司再选择施工央企以给投资回报率的模式具体实施,这就是老张多次分析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模式,央企是只管建设不管运营的,因此最终项目后果就由兰考城投承担(当然也是当地政府承担),这就是典型的新增隐性债务逻辑。因此既然叫城市更新就要好好谋划,按照城市更新的逻辑实施,而不是断章取义,随意拼凑概念,太没意思了。再有兰考作为中国特殊的存在,丢人丢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