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至今已经马上都八年了,而在这八年里,前几年正是没有资质的P2P平台最疯狂的时候,后几年是没有身份的“催收”最疯狂的时候,而自2015年1月,银监会实行监管架构改革 网贷平台P2P正式纳入监管至今也七年了,要说没有看到效果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虽然看到效果了,但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
首先我们说说互金协会成立以后,先是纳入了各个银行及各个合法不合法的P2P平台为其会员,在互金协会3月份公示的常务理事名单中,我们看到了多家常务理事单位均存在较大的争议,其中还存在被投诉居多的平台在内,比如说,分期乐这个P2P平台,我们实在看不出人多其合规的标准是什么?因为分期乐所属的类型是商务服务业,其经营范围中既没有金融信息服务也没有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的字样,而分期乐目前在相关公益投诉网站上被投诉高达6万余件,大部分投诉都涉及到了暴力催收、高利贷等类型的投诉,也可以说是一家备受争议比较高的网贷平台,但是,就算分期乐争议在高,他们依然是互金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
我们查阅了互金协会的入会指南发现,加入互金协会需要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在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经营事故或重大违约事件;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等,但是,我们在其所属的经营范围内我们没有看到电信增值业务,这一点我们比较疑惑。
这些问题平台我们暂且不说,我们想要知道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到底有什么作用,这是我们疑惑的问题之一,最关键的还是,目前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互金协会起到了一个什么作用。
其实,我们最关键的问题是,互金协会存在的“价值”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