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发布 得分领先院校可获优先支持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5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自今年5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评估对象为依法设立并且在我市正常运营的技工院校,包括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三类。评估以一个自然年为周期,采取日常督导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办法》制定了《深圳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主要框架》,实行量化评分。评估框架由党的建设、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办学保障、办学效果、加分项、减分项7项一级指标和34项二级指标组成,评估总分为1000分,基础分900分,加分项100分(封顶100分),减分项不设下限。评估等次根据评估得分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900分及以上为优秀,750-899分为良好,600-749分为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技工院校在升级升格、招生计划、评优评先、奖学金名额分配、竞赛集训、专业帮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评估等次为良好的技工院校,在评优评先、奖学金名额分配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