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南都记者注意到,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涉执行的上市企业与银行的合同纠纷案入选。在上述案件中,涉执的当事人龚某被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金华中院查封龚某名下财产,并拟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因龚某持股的关联公司系属地政府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正在申报上市流程中,龚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冻结、信用受损,上市进程受阻。
金华市中院秉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公司现状、主体信用、上市进展、执行方案等进行梳理研判,考虑企业上市需求,在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配合执行的情形下,法院给予宽限期,暂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置财产,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在执行法院、属地政府、经信局、金融办等监督下,龚某后续诚信履行执行款约1.2亿元,某银行确认龚某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金华中院依申请解除相应执行措施,龚某控股的公司已于近期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冲刺上交所主板IPO上市,预计募资8.621亿元用于扩产项目,企业上市程序顺利推进。
最高法评价称,金华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执行理念,助企纾困和监督执行并举,不枉不纵。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府院联审全方位评价企业信用、行业前景、资产负债等,对诚信且有持续增长可能的涉执民营企业,引导达成和解,并构建多重监管“玻璃罩”,定期审核履约相关的企业经营状况,确保纾困企业诚信履行,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债权人兑现债权的双赢。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评价,该案例实现能动执行和监督执行并举,为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