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上海证监局网站5月19日监管信息显示,经查,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ST宏达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生胶及混炼胶、向江苏明珠硅橡胶有限公司销售生胶并采购设备累计2025.27万元,ST宏达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ST宏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其直至2022年4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上述事项。依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