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了到一些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否公平合理的讨论,针对新老办法差额的计发比例,其中一位网友提岀了不一样的说法,说不能叫增发,而是叫扣发。这有什么不同,又有哪些区别呢?
大家知道,我国在2014年10月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并轨,把退休人员分成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为了所谓的使新老办法更好的衔接,平稳过渡,对中人设立了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采取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办法。也就是平时大家都知道的如果老办法高,就按老办法计算;如果新办法高,就在老办法计算的基础上,每晚退一年,再增发新老办法差额的10%。正是针对这个退休中人根据不同退休年限而增发的不同比例,这一网友提出这不叫增发,而是叫扣发。细细一想,如果仅仅单纯从计算结果上看,只是指向不同,增发指得是享受到的那一部分,而扣发指得是没有享受到的那一部分,但最后计算结果相同。如果从十年过渡期满的2024年开始向前推,也就相当于每早退一年减发了新老办法差额的10%,增发和扣发叫法不同,结果一样。
但是,虽然不管咋叫法计算结果一样,但不同的叫法,其含义却大相径庭,反映了看待问题的不同看法。在这里增发是一种计算办法,是计算结果的一部分,而扣发当然是指应该拥有或应得而被剥夺。所以,应该叫增发,还是应该叫扣发,正是网友讨论这次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否公平合理的焦点之一。